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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春节”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17日 10:47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消防安排排查、整改与2019年安全研讨会精神,为保障科研实验室安全,对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各单位须认真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的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科研实验室的仪器要有明确负责人,放假前要对本单位的科研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门窗是否关闭等,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妥善解决,对科研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假期安全意识。

二、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与射线装置、高压容器、高速运转设备、高温电器设备、冰箱等24小时工作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杜绝发生被盗、投毒等恶性事件,对具有危险的实验设施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看护,严禁在实验室对电瓶、充电宝进行充电,手机充电时必须有人在场。

三、各单位假期间不再开放的科研实验室,要在彻底检查完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安全,彻底清理卫生后封停使用。仍需开放使用的,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排定实验室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科研处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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