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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9:48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校2018年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报送对象及范围

(一)今年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对象

1.2018年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如学生大一入学未缴纳学费即办理休学手续入伍,可待退役复学后统一办理学费减免);

3.2018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尚未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

(二)今年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对象

2018年应届(或往届)毕业,今年直接招收入伍为士官的学生。

二、 申请程序

1.应征入伍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所需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核实入伍情况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本人或委托人。

3.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原件和其它申请资料,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三、资助标准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本专科生补偿代偿上限为8000元/年,超出部分自行承担,不足上限标准按实际缴费进行补偿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减免的本专科生学费资助上限为8000元/年,不足上限标准按实际缴费进行减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标准与服义务兵役学生补偿代偿标准相同。

四、报送材料

(一)2018年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二)2018年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资助学生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一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三)2018年直招士官学生申请材料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五、报送时间

2018年9月30日前。

六、报送地点:

72886必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辨楼1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6276003,联系人: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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