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基层党委,各学院:
为加强对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国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继续轮排升国旗的学院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6月29日星期一上午7∶30分
二、地点:学校田径足球场
三、参加人员:校国旗班成员和各学院学生
四、时间安排:
序号
| 时 间
|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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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月16日
|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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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23日
| 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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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30日
|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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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13日
|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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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月20日
| 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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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月27日
| 历史与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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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月4日
| 经济与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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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月11日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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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月18日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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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月25日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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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月1日
| 地理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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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月8日
|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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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6月15日
|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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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6月29日
| 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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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升旗仪式:
主持:国旗班学生
(一)仪式开始,全体立正,国旗班护旗手护送国旗到位;
(二)升国旗、奏唱国歌,向国旗行注目礼;
(三)学院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的讲话(3-5分钟);
(四)奏唱72886必赢校歌;
(五)升旗仪式结束,学院组织学生有序离场。
六、相关要求:
(一)列队及组队时间要求:
1.周一上午6:30分至7:20分国旗班训练并准备升旗音响等事宜,7:30分准时升国旗;
2.参加升旗的学院认真组织并指定专人带队,7:00学生开始入场,7:25分前列队完毕并清点人数报国旗班班长,学工部将在本学期期末对参加升旗的学生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对学院绩效考核参考的指标之一。
(二)仪容仪态要求:
1.全体参加升国旗仪式的人员在升国旗时要衣着整齐,姿态端正;
2.全体参加升国旗仪式的人员在升国旗时要面对国旗肃立,行注目礼;
3.升国旗时在附近过往和进行其它活动的人员,应当面向国旗立正并行注目礼,升国旗结束后,有序离场。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所有学生进行升国旗仪式教育;
2.请各学院基层党委于本学院升国旗轮值周前一周周五上午十二点前将审核过的国旗下讲话的学生名单及发言稿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交学生工作部国防与军事教育科。
72886必赢学生工作部
2015年3月11日